實際控製人盧先鋒與賀沁銘於2018年11月6日簽訂《股權轉讓協議》,實際控製人,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。屬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八十條及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事件,而公司直至2024年3月19日才予以披露,(文章來光算谷歌seo光算谷歌广告源:界麵新聞)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。先鋒新材3月22日公告,
盧先鋒作為公司控股股東、
經查,約定盧先鋒將其持有光算谷歌seo光算谷歌广告的先鋒新材29.8%股權轉讓給賀沁銘或其指定的受讓人,應及時披露,公司控股股東、公司及控股股東盧先鋒收寧波證監局警示函 。未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,該事項光算光算谷歌seo谷歌广告涉及先鋒新材控製權轉讓,在與賀沁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未及時告知先鋒新材,